淮安市外国语实验小学
关于教学班分班的制度规定
—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、淮安市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法规、文件制定教学班分班制度。
二、一律实行常态编班,不设重点班、实验班(试验班)等,不按学生的学业成绩分班,不因为分班而对学生进行学业测试或面试,杜绝任何名义的重点班。其他年级原则上维持原起始年级常态分班,如无扩班、缩班等特殊情况不重新编班。
三、未经市局批准,不设立实验班。确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开展试验时,经市局批准后再设立,开展实验所需经费由审批部门或学校统筹解决,不向学生加收费用。
四、将编班过程详细记录并妥善保存,以备查考。邀请任课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见证编班过程。
五、分班原则:
1.男女生比例均衡原则,2.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
六、分班方法:
1.新生入学由教务处统一编号;新生名单一律录入电脑,不在电脑名单内的学生,一律视同为非录取学生。报名录取结束后,由教务处统一公示录取名单。
2.教务处提供分班名册时,只出现学生序号、性别及相关情况 ,不得出现学生姓名或其他信息,以防分班作弊。
3.根据本制度的要求与“分班原则”将新生分成学校计划的班级数,装入信封内并密封,由班主任抽签。
七、抽签后的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予以调换,如发现教师私自调动学生,将视为违纪论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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